众所周知
结婚是两个家庭的大事
而离婚
也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
最近,有网友求助咨询
离婚时陪嫁应被分割吗?
事情是这样的
最近,法治全澄公益律师团接到Z女士的求助电话:她的女儿是在2011年的6月底登记结婚的,7月份结婚办的酒。为此,Z女士给了女儿100万的存折作陪嫁。最初,这张存折写的是Z女士的名字,女儿婚后2年的样子,存折到期,这笔钱就转到了女儿的名下。
如今,小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准备离婚。在分割财产时,女婿提出这笔钱属于夫妻双方财产,应当平均分配。目前男方要拿走一半的陪嫁钱,作为丈母娘,就想问问这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?
律师给出意见
法治全澄公益律师团律师陈力表示: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: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。”如果是一方受到赠与的财产,没有明确表示是给谁的,也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,应当依法分割。
当初存折上的名字是母亲,当女儿把现金从银行的账户上取出来的时候,在法律上,赠予已经完成了,合同已经生效了。并且女儿是在婚后很久才取得的,之前一直是在母亲的名下,所以母亲在结婚当天是表现出赠予的意思,而且大家都是认可的,女儿取得的时间是非常晚的,所以这笔钱应视作是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赠予。
对于这笔财产的最后分割,陈律师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,协商解决不了的话,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,由法院来对这笔钱进行分割。
网友气炸了
吃西瓜的小阿叔:属于女方啊!这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。
买买买买买8:脸呢???
大大颗的水桑:陪嫁100万的老婆哪里找,求一打!
小绵羊嘟嘟510:男方有点不地道哦...
风和雨的方向:陪嫁一百万,礼金多少呢?
只願傾妳:按照公序良俗原则,陪嫁属于给女儿的,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。
tracy:这种男人,离开是对的,我支持你!
嗡嗡嗡飞:合适,该分钱!而且是必须的!!!
猪小笨的笨言拙语:100万平分,房子也平分。
阿曼黑子:赠与给女方个人的属于个人财产,赠与给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晴天小猪:两家一起商量怎么分,主要是不要为了钱再伤和气。
阿僮:恭喜这位美女,获得重生!婚姻应该是幸福的,人与人在一起,快乐才是最重要的!父母的100万,就当是梧桐叶给烧了,你是只凤凰,有了这血一般的碎心教训,才得以涅槃重生!
咩咩是我老公:只当是交学费了...
美少女娜娜:男的出什么 ?出**吗?能平分吗?
一咂小粽子他妈:凭什么要分?属于女方私人财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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